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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杰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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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实施《中共中央澳门赌场ap: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512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846件2770人,审查起诉案件4054件6174人,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5件,公益诉讼案件542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67件。

一、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大局,主动履职尽责。

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打造一流发展环境实施方案,聚焦生产安全、公平竞争、平等保护、政务保障四个方面出台16条举措,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依法不捕不诉涉案企业家、企业人员15人。双桥区院针对某民营企业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具有及时补缴税款、上交滞纳金和罚款等从轻情节,依法对涉案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阐释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件97人,起诉184件397人。注重减轻企业司法诉累,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挂案”30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4人。

依法助力环境污染治理。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8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2件,共同守好绿水青山,助推承德绿色崛起。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违法者为受损的公共利益“买单”,追偿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0.44万元。市院与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会签密云水库等水源跨界保护协作办法,深入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与监委、法院加强衔接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办理纪委监委移送案件30件55人,已起诉34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科级以上干部8人。根据最高检指定管辖,市院依法对正厅级干部李某某受贿案出庭支持公诉。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侦查16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从快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人,支持农民工起诉56件。开展农村水井设施维护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农村水井安全隐患90余眼,有效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市区14个乡镇、街道,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治理“飞线”“电动车上楼”等问题,维护公共安全。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在推进平安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认真落实平安承德建设部署,聚焦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问题,依法履职作为,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依法防控,从快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伤医扰医等犯罪,从严起诉涉野生动物犯罪57人。强化疫情防控公益保护,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开展志愿服务1540人次,协助排查4200余人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持系统内“疫情安全日报告”“离承人员一把手审批”等制度,筑牢自身安全防线。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严惩重大刑事犯罪,起诉涉枪、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54人。坚决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603人,彰显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坚决惩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食品药品多发问题,依法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8人,立案食药领域公益诉讼86件,向食药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6件,严防问题产品流向市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6人、起诉90人,一批黑恶势力被依法惩处。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省市两级院分级把关机制,市院把关指导办理案件13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加大“打伞破网”力度,主动向市县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依法处置黑恶犯罪财产,积极推进行业治理,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着眼长效常治,制定工作指导意见,先后有9名个人、4个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全面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依法起诉79人。宽城县院在办理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被害人追赃挽损125.8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合法利益。部署开展洗钱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对95件上游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深挖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并监督立案,市院第三检察部获评“河北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法理情有机融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诉前引导,促进矛盾化解。坚持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6%,积极促进罪犯改恶向善。部署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化解“骨头案”63件。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接收来信来访594件次,全部解决回复到位。承德县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强化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因案陷入生活困难的,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案件171件,救助17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0.9万元,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兴隆县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父母双亡的年仅八岁的未成年人发放1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与当地村镇、学校和被救助人监护人签订多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能真正发挥救助作用,让孩子重获希望,让司法更加温暖。

守护特殊群体,体现司法关爱。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4人,对79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进行教育挽救,依法不批捕63人、不起诉79人、附条件不起诉45人,经过跟踪帮教63人重返校园,12人考上大学。深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预防校园欺凌等宣讲50余场次,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守护校园安全,2个集体、2名个人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强化检察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能动司法,主动履职,有力促进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强化诉前主导,确保办案质效,依法批捕1839人、起诉4579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3人,监督撤案42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49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6件,提出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纠正意见44件,有力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26件,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177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不当346件;健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机制,纠正执行违法5件;监督应收押未收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13人,在全省率先完成清零,监督判实刑应收监未收监罪犯70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03件,严防“纸面服刑”。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4件,同比上升52.5%。提升监督精度,提请、提出抗诉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66件,采纳率达99.4%。对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的98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促成和解69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29件,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7件,市院办理的丰宁某矿业公司与某村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等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出台澳门赌场ap: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保障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03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2件。平泉市院与当地15个部门建立的“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制度被河北法制报报道。部署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对非诉执行活动提出各类检察建议91件,保障土地要素合法流转。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5件,营子区院办理的承德某广告公司与营子区城管局行政赔偿纠纷案被省院转发。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5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9件,磋商结案89件,提起诉讼67件,3个案例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聚焦英烈纪念设施维护立案21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保护。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与唐山、秦皇岛、张家口三市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意见,立案36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磋商结案33件,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滦平县院督促有关部门对游客在金山岭长城上随意刻画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损坏赔偿”双处罚的做法,被河北日报报道;围场县院办理的燕秦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我市长城保护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五、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开展政治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委请示报告44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舆论引导,精准发布检察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报刊采用70余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办理的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优秀案例。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市委“六查六看六改”要求,开展学习教育47次,自查整改问题18个,整治顽瘴痼疾247个,总结完善工作机制14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415件。改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方式,建立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司法能力提升。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认真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检察核心业务素能提升,组织参加培训4582人次,4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加强案例指导,31件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案例。加强理论研究,申报最高检、省院理论研究课题17个。积极发挥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作用,召开检委会会议386次,讨论案件460件,集中组织学习36次。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基层建设落实年”“三基”建设年活动部署,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市院领导包联基层院制度,健全完善基层院领导班子考评、检察业务运行考评等配套机制,承德县院入选高检院“先进典型风采录”,双滦区院“脱薄争先”经验被省院推广。发挥干部协管职能,选好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任免基层院领导79人。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邀请各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等活动1047人次,送阅检察日报520份、承德检察刊物3000余份。我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案件听证制度,对367件案件组织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法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2744件,检务透明度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战疫情、防风险、促发展上,把担当尽责精神体现在推动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的实际行动上,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检察队伍在经受锤炼中成长进步,全市8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满意度、教育整顿成效满意度,均居全市政法队伍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仍有短板;队伍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基层检察院建设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前进中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2022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准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谱写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强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群众涉检诉求,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守好安全底线,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承德建设。统筹把握发展与安全关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聚焦保障民生,着力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觉用好检察业务数据“风向标”,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温暖。

四是围绕发展需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统领检察工作,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提升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追责倒逼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抓实“质量建设年”。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用好用足各类帮扶政策,着力破解基层检察工作难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